业务
货币单位:人民币
2023/FY
名称营收比例
网络游戏发行业务以及其他营销业务-自营模式下运营的游戏产品—与游戏开发商合作37.48亿57.53%
网络游戏发行业务以及其他营销业务-联运模式下运营的游戏产品—与游戏开发商合作15.48亿23.77%
网络游戏发行业务以及其他营销业务-自营模式下运营的游戏产品—自有游戏4.58亿7.03%
网络游戏发行业务以及其他营销业务-联运模式下运营的游戏产品—自有游戏3.96亿6.09%
消费品业务2.14亿3.28%
网络游戏发行业务以及其他营销业务-其他9,161.8万1.41%
网络游戏发行业务以及其他营销业务-自营模式下运营的游戏产品—与游戏发行商合作5,881.8万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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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暂无内容
地区
货币单位:人民币
2023/FY
名称营收比例
中国内地60.84亿93.39%
香港4.3亿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