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於1989年4月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由深圳市政府授權經營的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寶安國際機場的管理機構。公司處於粵港澳大灣區“黃金內灣”和廣深港經濟帶核心位置,機場範圍已納入前海合作區。公司主要經營航空服務業務及其延伸出的非航空業務。企業榮譽:以第1名的成績獲得2018年寶安區卓越績效管理標準獎;開展“對標樹標、績效改進”工作坊,獲得第八屆國際績效改進論壇最佳實踐典範獎(全國十佳)和兩項最佳實踐獎、深圳機場連續榮膺廣東省政府質量獎、深圳市市長質量獎及“深圳市十佳質量提升國企”、榮獲2024年SKYTRAX“5000-6000萬量級最佳機場”、“中國區最佳機場”、CAPSE“最佳機場”、“質量提升先鋒獎”“民航創新先鋒獎”、“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品牌”、全國首家獲得市場質量信用AAA級服務示範企業等榮譽稱號。
一般經營項目:航空運營支持服務;航空商務服務;廣告設計、代理;廣告製作;廣告發布;航空運輸貨物打包服務;航空國際貨物運輸代理;進出口代理;商業綜合體管理服務;國內貿易代理;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土地使用權租賃;非居住房地產租賃;住房租賃;物業管理;業務培訓(不含教育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等需取得許可的培訓)。(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經營項目:民用機場運營;民用航空器維修;保稅物流中心經營;房地產開發經營;住宿服務;醫療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