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行人的設立情況 發行人系根據國務院《關於組建城市合作銀行的通知》(國發[1995]25號)精神,經中共天津市委員會、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天津城市合作銀行的通知》(津黨[1996]71號)、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籌建天津城市合作銀行的批覆》(銀復[1996]155號)、《關於天津城市合作銀行開業的批覆》(銀復[1996]352號)等文件批准,由原天津市65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及2家聯社營業部和天津市財政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總公司、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天津經濟建設投資集團總公司、天津立達房地產公司、天津市寧發房地產開發公司、天津金榮投資有限公司、天津勸業場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益聯合公司、天津市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天津市地方鐵路管理局、天津市大維製衣廠、中國海洋石油渤海公司、天津市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天津工業投資公司、天津鐵路局經濟開發總公司、天津信通審計事務所17家機構共同於1996年發起設立,註冊資本爲人民幣10.10億元。 2、發行人的名稱演變及股本變更情況 1998年4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作出津銀銀[1998]71號《關於對天津城市合作銀行變更名稱的批覆》,同意將天津城市合作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爲天津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發行人的註冊資本通過增發5.376億股股份從人民幣10.10億元增至人民幣15.476億元。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天津監管局(以下簡稱“天津監管局”)批准的方案,天津藥業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津能投資公司、天津市寧發房地產開發公司、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局、天津立達房地產公司、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總公司、天津泰鑫實業開發有限公司等26家法人股東(其中新進股東17家,原股東9家)連同自然人股東總共認購5.376億股發行人股份。關於以上變更的登記已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 2007年2月13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銀監復[2007]65號《中國銀監會關於天津市商業銀行更名的批覆》,同意天津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爲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發行人的註冊資本通過增發9.305億股股份從人民幣15.476億元增至人民幣24.781億元,當中天津保稅區投資有限公司認購3.299億股股份;澳新銀行認購4.956億股股份;以及天津海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認購1.050億股股份。關於以上變更的登記已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 2008年發行人的註冊資本通過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從人民幣24.781億元增至人民幣27.259億元,其中發行人資本公積中轉增約2.478億股股份。關於以上變更的登記已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 2012年發行人的註冊資本通過三次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及第三次增資擴股從人民幣27.259億元增至人民幣41.233億元,其中三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中轉增約9.273億股股份,以及11家法人股東總共認購4.700億股發行人股份。關於以上變更的登記已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 2014年發行人的註冊資本通過增發10.028億股股份從人民幣41.233億元增至人民幣51.260億元,以補充資本金並促進發展。根據天津監管局批准的方案,當時已是發行人股東的天津渤海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天津市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分別認購5.020億股及5.008億股發行人股份。天津渤海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天津市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分別於2014年2月繳納人民幣26.101億元和人民幣26.043億元,其中股本爲人民幣10.028億元,資本公積爲人民幣42.117億元。關於以上變更的登記已在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完成。上述股價乃按公平原則磋商後達致。 2015年6月30日,發行人201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了《天津銀行申請首次公開發行H股股票並上市相關事宜的議案》,後經天津監管局津銀監復[2015]548號《天津銀監局關於同意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股票並上市的批覆》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6]368號《關於覈准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批覆》,批准同意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H股股票,發行規模不超過14.734億股。上市完成後,發行人註冊資本由原來的5,126,047,731.00元人民幣增加至6,070,551,822.0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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