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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价?折价?如何看懂中概股回港二次上市的定价
2025年6月, $BOSS直聘-W (02076.HK)$ 在港增发新股时,其招股书中 “最高发售价不超过78港元” 的表述一度引发站内投资者热议。当时,公司美股 $BOSS直聘 (BZ.US)$ 价格折合后约68港元左右,不少投资者因此产生疑问:难道回港二次上市的发行价会显著高于美股市价吗?
事实上,这里的“最高发售价”是香港监管规则为保护散户投资者设定的价格上限,并非最终定价的预期。真正的发行价需在招股结束后,根据国际配售的簿记建档情况综合确定——此次BOSS直聘最终定价为66港元,不仅低于78港元的“天花板”,相较美股价格也存在折让。这一精准定价为参与增发的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安全垫”,随后股价稳步上行至93港元,也为理解定价逻辑的投资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回报。
那么,中概股回港上市有哪些方式?定价机制具体如何运作?为什么最高价不等于最终发行价?投资者又该如何理解背后的逻辑?
中概股回港上市的主要路径:二次上市与双重上市
中概股回归港股市场,主要可通过三种方式实现:二次上市、双重上市、以及私有化退市后重新上市。这三种路径在监管要求、操作复杂度和市场影响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也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定价策略。由于私有化退市涉及高昂成本与较长操作周期(通常需6-12个月),且退市后重新申请上市面临政策与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因此实践中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双重上市或二次上市这两种主流路径。他们不仅能够相对较快实现港股挂牌,还能在保留美股上市地位的同时,拓展亚洲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
二次上市(secondary listing),是指公司在两地上市相同类型的股票,通过国际托管行和证券经纪商实现股份的跨市场流通,一般以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DR)的形式存在。具体而言,银行会先购买一定数量境外公司的股票,托管于银行体系内,再将这些股票打包成代表对应股权的证券产品。在美国,这类证券被称为ADR(美国存托凭证)。 $阿里巴巴-W (09988.HK)$ 、 $百度集团-SW (09888.HK)$ 、 $网易-S (09999.HK)$ 等中概股回港时,多数采用的正是二次上市方式。
双重上市(dual primary listing),是指两个资本市场均被视为第一上市地。若企业已在美国上市,再到香港按本地市场规则发行股份,则须遵守的上市规定与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公司基本一致。两个市场的股票无法跨市场流通,股价表现相对独立,可能形成价差。例如, $百济神州 (06160.HK)$ 就实现了多地上市:2016年2月登陆纳斯达克,募资1.82亿美元;2018年7月29日完成在香港的双重上市,共发行6560万普通股,占扩大后股本的8.55%,募资总额达9.02亿美元。
定价逻辑:为何“最高发售价”不等于“最终定价”?
先在美国上市,后回港上市的发行安排,其定价机制遵循一套成熟的国际惯例。简单来说,“最高发售价”是招股书中一个法定的价格上限,主要目的是保护参与香港公开发售的散户投资者,确保他们的认购成本不会超过这一价格。而真正的最终发行价,是在招股过程结束后,通过市场化机制确定的,通常会贴近定价时的美股价格,并且往往不会超过预设的最高价。
具体的定价过程主要涉及两个部分:
1.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面向散户投资者。根据监管要求,设置“最高发售价”作为散户认购的保护线。
2. 国际配售部分:面向机构投资者,采用簿记建档(BookBuilding)方式,通过路演和收集机构投资者的需求进行市场化定价。这个过程的定价更具灵活性,不设固定价格指引。
特别是在二次上市架构下,由于公司在美国上市的存托凭证(ADR)与在香港上市的普通股之间通常可以相互转换,这就形成了一个天然的套利机制。因此,港股最终的发行定价会紧密锚定定价日前一个交易日美股的收盘价,并可能为香港投资者预留小幅折让,以避免出现明显的套利空间,这也就是所谓的“无套利原则”。
最终定价是公司管理层和承销商共同协商,综合考量美股市场价格、国际配售部分机构投资者的需求(如国际配售的超购倍数)以及当前市场环境等因素决定。例如,若定价日美股价格经折算后未超过香港公开发行设定的最高价,那么国际配售与公开发售的最终价格将基本一致,并贴近美股市价。实践中,为了吸引投资者并确保发行成功,最终发行价往往会在美股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折让。
以2025年9月以双重上市方式回港的 $禾赛-W (02525.HK)$ 为例。其招股书中“最高发售价”为228港元,最终发行价定为212.8港元。这一价格与其美股在定价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27.74美元(折合港币约216.37元)非常接近。尽管双重上市,美股与港股股票不互通,发行方仍将美股价格作为核心定价基准,兼顾了散户与机构投资者的公平性与吸引力。


案例回顾:普遍存在的“安全垫”与折价发行
从历史数据来看,2018年至今,中概股回港项目平均发行折扣约为-3.14%,说明小幅折价是市场上较为常见的定价策略。
多数公司的折价幅度集中在 -2% 至 -5% 区间,例如 $理想汽车-W (02015.HK)$ 和 $小鹏汽车-W (09868.HK)$ 的折价率分别为-3.2%和-4.1%。个别公司因行业属性、发行规模或市场环境影响,折价幅度可能更大,例如 $诺亚控股 (06686.HK)$ 的发行折扣为-10.1%。这些差异反映出发行定价会综合考量公司自身情况与当时市场环境,形成动态、理性的定价结果。
